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 105 年 7 月 22 日南市社助字第 1050734400 號函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05 年 7 月 11 日賑基字
第 0001050129 號函辦理。
二、該基金會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 難,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
(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 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由受災家庭子女 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該基金會申請。
三、申請期限:第一(上)學期:每年 9 月 10 日至 10 月 10 日。第二(下)學期:每年 2 月 10 日至 3 月 10 日。
四、若有申請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電話:(02)89127636 。
五、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