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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洺榤 - 教務處公告 | 2016-06-28 | 點閱數: 567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5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研習期程如附件;研習相關計畫則如教育網路第 89903 號公告,請參照。

三、請符合資格之對象教師報名參加。

四、報名方式:請上本局資訊中心報名,由已報名教師優先領取研習講義,研習護照開設學校請參閱附件

五、惠允協助及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承辦單位依研習時間核實予以與會教師簽到、退,並控管出席情形,研習結束後方可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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