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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玫宏 - 學務處公告 | 2016-06-13 | 點閱數: 2159

說明:

1.依據台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

2.多元學習表現分數採計七上、七下、八上、八下、九上五學期,採計期間自七上開學日起,至九下開學前一日止。

3.請新生注意參加服務學習活動需自 105 年 8 月 29 日後(開學日)所得之服務時數證明,才能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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