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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洺榤 - 教務處公告 | 2016-06-03 | 點閱數: 306

說明:
一、依據本局第二官方語言政策計畫指標(附件 2)辦理。
二、社群申請方式:
(一)申請對象: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英語領域教師除外)。
(二)申請程序:請有意願參與申辦之學校(跨校合作由主辦學校)於105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前填妥「計畫申請表」、「經費概算表」,並將紙本一式二份及電子檔逕寄安平區安平國小教務處(地址:臺南市安平區 708 怡平路 392 號,電子信箱:tnliuu@tn.edu.tw),由本局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三)執行期程:自 105 年 9 月 1 日至 105 年 11 月 30 日止,執行成果並請於 105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前繳交。
三、社群實施方式:
(一)一校申請:每社群至少 6 名教師(不限同一學習領域,除英語領域外),每師至少一班實施。
(二)跨校合作:每社群至少 6 名教師(得跨教育階段、跨領域合作)。

四、請教師踴躍提出申請,將選出國中小共 7 個社群,每一個社群補助經費 2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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