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附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如附件),請本局所屬機關暨各級學校如遇有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一案一表填報,電子檔回傳braconun77@mail.tainan.gov.tw本局政風室備查,以保護自身權益。
二、遇有相關廉政倫理事件應落實辦理登錄程序,請於事實發生起三日內填報該表格檢送本室,如有不明或相關疑義請洽詢本室承辦人(分機 8896,網絡電話 99091)。
三、各校遇有須退還受贈財物情事時,請注意於退還時應留有相關退還簽收領據或掛號郵件等證明,以保障當事人之權益;另如客觀上已逾正常社交禮俗或公務禮儀,或與職務執行具有利害關係者,且不排除致贈財物之人有請託等意圖者,請立即妥善保存並通報本室,切勿自行退還或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