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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洺榤 - 教務處公告 | 2016-05-23 | 點閱數: 281

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 105 年 5 月 11 日教研課字第 1051101131 號函辦理。
二、國家教育研究院為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需商借 2 位教師,請參閱商借教師需求說明,於 105 年 5 月 23 日前擇優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後函送該院,後續將由該院組成小組進行審查遴選。
三、檢附「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附件)及「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至本院服務需求說明及推薦表」(附件)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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