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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智強 - 教務處公告 | 2016-05-18 | 點閱數: 867

依據教育部 104 年 7 月 30 日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及臺南市 104 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民中小學教務主任行政會議暨專業研習會議內容.

三年級會考後至畢業前,仍需落實正常教學.

請有任教三年級的教師可參閱校網公告的課程計畫,亦或教師自行設計.規劃課程,但授課內容務必具課程意義,以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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