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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玫宏 - 學務處公告 | 2016-05-10 | 點閱數: 27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5 月 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051922 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學校教師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做為法治教學平台,並提升教師發揮創意教學與教案編寫技巧,法務部分別於北區、中區及南區舉辦 3 場次「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案工作坊」(研習日期、地點、報名方式及課程說明詳附件)。請貴校踴躍推派教師參訓,參訓教師須擔任該校種子教師,以協助推廣及運用原全國法規資料庫做為法治教學平台。
三、請核予貴屬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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