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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梅英 - 輔導室公告 | 2016-03-31 | 點閱數: 1790

說明:

 

一、錄取標準:依簡章規定
(
一)通過管道二者,優先安置。
(二)依術科測驗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最低錄取標準由鑑定小組定之。
(三)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 1.素描 2.水彩 3.創意設計,分數高者錄取。
(四)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第 2 位, 4 捨 5 入計算;術科測驗如有單科零分者,不予錄取;所有鑑定科目成績相同者,由本市鑑定小組審議決定。

(五)術科測驗創意設計表現的核心在於創造力、創意的表現、構圖能力及內容的想像力。而媒材的更換所產生的銜接問題,不列入評分。

 

 

二、錄取名單(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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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南新國中:一年級新生正取 30 名。
(二)麻豆國中:一年級新生正取 28 名,一升二插班生 2 名。
(三)永康國中:一年級新生正取 30 名,一升二插班生 1 名。
(四)新市國中:一年級新生正取 30 名。
(五)民德國中:一年級新生正取 30 名。
(六)依術科測驗成績高低順序共備取 140 名(備取最低錄取分數為 61.8 分)。

三、依據 105.03.28國中美術類鑑定小組審議決議,備取人員總得分相同者,依據素描、水彩、創意設計成績作為排 序依據,若所有科目均相同者,以現場抽籤決定同分者撕榜順序。

 

備註:臺南市 105 學年度國中美術類藝術才能班鑑定錄取名單,以台南市教育局網站公告訊息為主,請詳閱:

           http://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1&bbid=85670&Btyp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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