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告 8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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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學輔科 |
公告人:蔡佩宜 99519 |
公告期間:2016/03/15~2016/03/20 |
發佈日:2016/03/15 17:19:41 |
簽收:準時簽收 簽收狀況 列印 |
公文文號:無 |
附件:無 |
標題:0206 受災學生如有需求,可申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詳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社會局105年3月9日南市社助字第1050203500號函及本局105年1月22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050070802函諒達。
- 經向該基金會聯繫,助學金申請以1次為限,災害發生3年內皆可申請;爰如貴屬0206受災學生尚有需求,可於105學年度第1學期協助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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