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105年2月1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050107439號諒達。
二、大樹計畫助學金目前尚有名額,請協助有需求學生依規定提出申請。
三、本次大樹計畫助學金辦理方式如下:
(一)補助對象: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之國中小學生。
(二)補助金額:國中生每名2,000元,國小生每名1,000元,合計總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整。
(三)補助項目:代收代辦費及課業輔導費。
四、本案如有涉及其他處室相關業務,請橫向協調聯繫。已依規定領取政府之補助、減免或其他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