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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康貴如 - 教務處公告 | 2016-03-10 | 點閱數: 276

說明:

一、本局10521日南市教安()字第1050107439號諒達。

二、大樹計畫助學金目前尚有名額,請協助有需求學生依規定提出申請。

本次大樹計畫助學金辦理方式如下:

補助對象: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之國中小學生。

補助金額:國中生每名2,000元,國小生每名1,000元,合計總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整。

(三)補助項目:代收代辦費及課業輔導費。

本案如有涉及其他處室相關業務,請橫向協調聯繫。已依規定領取政府之補助、減免或其他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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