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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洺榤 - 教務處公告 | 2016-03-02 | 點閱數: 291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南市教課(一)字第 1050187537 號來函辦理

主旨:請落實教學正常化,實施合宜評量方式,避免考試引導教學,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教育改革前的升學方式多以考試成績為主,十二年國教則是強調多元適性入學,因此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中,會考成績僅佔 30%,且與學生多元表現、就近入學及志願選填合計總分。
二、國中教育會考主要目的是學力檢定,評量學生國中階段學習成果,因此成績計分方式不再分分計較,而改以三等級(精熟、基礎、待加強)來區分,與過去的考試計分方式亦有明顯的不同。
三、請確實依前開說明落實教學正常化,並向家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