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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玫宏 - 學務處公告 | 2016-02-26 | 點閱數: 669

一、由學生提出審核申請

1. 將「105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 」採計分數審查 申請表」 (須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及佐證資料繳交至學務處活動組匯整。

2. 佐證資料請附影本,並請國中相關單位核章 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3. 所陳資料,一律不接受補件,不得異議。

4. 所陳資料如有偽造、變造之情事,取消其分 發及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二、請填寫完申請表並將資料備妥後於3/9(星期三)前繳交至學務處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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