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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玫宏 - 學務處公告 | 2016-02-17 | 點閱數: 295

說明:

一、法務部為推動全國國中、高中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做為教學平台,特設立「法治教育測驗專區(下稱本測驗網站 http://compete.law.moj.gov.tw )」,自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啟用。

二、本校師生可以運用本測驗網站進行法律基本常識測驗

三、本校學生已於 104 年「第八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註冊帳號,該帳號將直接轉為本測驗網站之帳號,無需再重新申請帳號。

四、若於第八屆競賽活動無申請帳號之學生,請於本測驗網站「國/高中職/五專學生專區」「報名註冊」申請帳號,進行「法律基本常識測驗」,其帳號可持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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