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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邱儀甄 - 教務處公告 | 2016-01-22 | 點閱數: 707

 

說明:

一、經1041119日「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3次會議」及1041210日「臺南市104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通過,相關修正(相較105學年度)說明如次:

 

     ()調整競賽成績總分:競賽成績由現行20分調整為10分。

     ()調整獎勵紀錄總分:獎勵紀錄總分由現行10分調整為15分,每支嘉獎(警告)0.25分調整為0.5                分;每支小功(小過)0.75分調整為1.5分;每支大功(大過)2.25分調整為4.5分。

     ()調整服務學習計分:服務學習總分維持現行15分,惟每小時服務分數由0.25分調整為0.3分。

     ()刪除幹部任期項目。

     ()調整多元學習表現總分:多元學習表現競賽成績、獎勵紀錄、服務學習、社團參與、體適能由現                             行 總分70(105年含幹部任期)最高採計50分,調整為總分60分最高採計50分。

 

二、前揭修正項目將併同訂入「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惟屆時教育部相關法規如有變動,將依教育部規定修正。

 

三、106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之「臺南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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