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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 104 年 11 月 13 日三讀通過並於 104 年 12 月 2 日經總統公布的「公務人員退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只是將「殘廢」用語修正為「失能」。至於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法案目前尚未完成立法,也並未確定自 106 年起實施!!
另再次宣導,為廣納各界對公務人員年金改革政策之建設性意見,並使公務人員得快速瞭解政府推動之各項改革措施,銓敘部已建置「公務人員年金改革知多少」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retire.mocs.gov.tw)並已正式上線,提供與公務人員即時互動溝通之平台,俾就公務人員對年金改革政策所提具體意見,即時進行瞭解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