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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洺榤 - 教務處公告 | 2016-05-10 | 點閱數: 956

一、抽查對象:一、二年級全體學生

二、日期時間:5 月 19 日(四)第一節

三、抽查科目:自然、英語、作文(改為)、閱讀學習單

四、抽查範圍:至本學期第 2 次段考前的教學進度

五、

( 1 )各班各科由任課教師提報最多 2 位寫作認真、優良之同學,予以嘉獎乙次之獎勵;提報時間至 5月 18 日(星期三)放學前止(作業抽查之獎勵以每人嘉獎兩次為限。)

( 2 )補交期限至5 月 26日(星期四)午休結束前未在期限內完成補交或補檢之同學,一科記警告一次(比照獎勵限制),且仍須限期完成各項作業。

六、本次作業要點如附件,請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