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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麗珠 - 本站消息 | 2015-10-08 | 點閱數: 622
 

依據臺南市政府 104 年 10 月 5 日府人考字第 1040987816 號函辦理。

主旨:為落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之施行,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
與公義社會事宜。
說明:
1、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內容:
(1)「不分顏色,不分黨派,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
公正尺。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2)「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國家進步的動力。考試院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3)「行政中立,全民得益;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考
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4)「行政要中立,國家更安定。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
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2、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宣導內容:
(1)「公務人員五大核心價值—廉正、忠誠、專業、效
能、關懷。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
您。」
(2)「公務人員應廉潔自持、利益迴避、依法公正執行
公務。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3)「公務人員應恪遵憲法及法律,效忠國家及人民,
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4)「公務人員應與時俱進充實專業職能,提供優質服
務。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5)「公務人員應力行團隊合作,提升工作效能,積極
回應人民需求。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提醒您。」
(6)「公務人員應懷抱同理心,尊重多元文化,落實人
權保障。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7)「公務人員應關懷弱勢族群,促進族群和諧,維護
社會公平正義。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提醒您。」
(8)「公務人員應致力提供民眾優質生活環境,縮減貧
富差距,營造均富安康的社會。考試院公務人員保
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