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 104年 9 月 18 日截止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南市陽光關懷協會 104年 9 月 2 日南市陽敏字第 4011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104年 9 月 25 日止,申請者均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獎學金經審核錄取者另函通知,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予退件,如申請資料不齊全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時,不予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旨揭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可至該會網站(網址: http://tsca.weebly.com)下載使用。
五、本申請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該會聯絡人:陳建榮先生,電話:( 06) 3840888*201 。
六、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