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104年度災害防救管理暨防災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各受訪學校注意事項如下:
(一)訪視流程:學校進行震災疏散演練→訪(抽)問師生相關問題→綜合座談。
(二)訪視項目請參照抽訪紀錄表(附件一)及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附件二),如未確實演練(各校務必做到先行就地掩護,再行疏散)者,訪視小組將請渠等學校重新演練。
(三)本次演練應由全校教職員工生共同參與(包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替代役男)。
(四)檢附新版家庭防災卡(附件三),請貴校務必更新,並加強 1991 留言平台之教育宣導。
(五) 請派員協助以下事宜:
1、測量疏散指令下達至集結完成所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