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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張洺榤 - 教務處公告 | 2015-09-10 | 點閱數: 47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9 月 4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40102057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已於 103 年 11 月 28 日通過,新住民語文列為國民小學必修,國中為校訂選修課程,並於 107 年正式實施,教育部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亟需了解國民中小學東南亞語文師資推估需求,以作為後續新住民語文師資職前培育與教師第二專長進修規劃及東南亞語文教學支援人員之培訓,有需求之教師請速與教學組聯繫報名。

三、東南亞語文師資推估需求調查表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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