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發稿日期: 104年 9月 8 日
標題:臺南區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修正案, 105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之
有關各界對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入學制度之建議與期待,經 104年 7月 30 日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 2 次會議、 104 年 8 月 20 日臺南市 104 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第 1 會議決議通過,所通過的方案內容如下:
一、志願以群組計分:
超額比序「志願序」積分第 1志願至第 5志願由 10 分、 8 分、 7 分、 6 分、 5 分,修正為 10 分、 9 分、 8 分、 7 分、 6 分。前 5 志願序中,每一志願序可選擇 3 校為一群組,同一志願學校如有多科別,選填時仍視為同一志願序。第 6 志願序後選填以單科為單位,以 5 分計。
二、幹部任期與服務學習合併計分:
幹部任期分數最高採計 10分(維持每學期 3 分),服務學習最高採計 15 分(維持每小時採計 0.25 分,最高服務時數由 40 小時調整為 60 小時)。幹部任期與服務學習合併計算,最高採計 20 分。
三、調整同分比序順序:
於同分比序順序新增多元學習表現總積分,並將寫作測驗順序適度往前移,調整如下:
(一)總積分 (七)寫作測驗
(二)志願序 (八)獎勵紀錄
(三)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 (九)服務學習
(四)多元學習表現總積分 (十)競賽成績
(五)體適能 (十一)幹部任期
(六)社團參與 (十二)會考加註標示
為了減緩學生及家長於選填志願因資訊較不明確所產生選填上的心理壓力,所以 105學年度起志願採群組方式選填。又鑒於部分學生經努力卻仍未能擔任幹部,站在教育的立場仍應給予肯定與鼓勵,同時考量已獲幹部分數者,其幹部資格係經民主程序產生,所獲分數應予保障,故將幹部任期與服務學習合併計算。
另外,考量同分比序效用及寫作測驗重要性, 105學年度同分比序順序新增多元學習表現總積分,並將寫作測驗順序由原先第 11順位,適度往前移至第 7 順位,以強化寫作測驗於教學現場之引導。
教育局表示,上述修正內容均已訂於「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中,並經本市教育審議委員會決議通過,且已函報教育部,俟教育部同意備查後公告實施,相關內容也將同步登載於本市十二年國教網(http://12basic.tn.edu.tw)。
教育局強調,前述 105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所適用之超額比序項目與計分方式,均已定案,不會再更動。教育局已規劃於今(104)年 11 月起辦理各國中到校宣導,將針對所修正之入學制度做詳細說明。至於 106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所適用之超額比序項目與計分方式,將儘速討論定案,讓學生家長安心。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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