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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貞貽 - 人事室公告 | 2015-09-04 | 點閱數: 47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 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提報內容及經費補助說明」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專業,並配合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政策,請鼓勵貴校英語教師踴躍申請 104 年度英檢報名費之補助。

三、補助原則如下:
(一)資格: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於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筆試或口試」,並達成 CEF 架構之 B2 級者(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二)申請方式:請檢附教師證書影本、報考繳費單據影本及成績通知單影本(請附上報考測驗之對照表),並請於前開表件加蓋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三)注意事項:
1、每位教師至多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