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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邱儀甄 - 教務處公告 | 2015-08-28 | 點閱數: 460

1.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04 年 8 月 13 日賑基字第 0001040088 號函辦理。
2.申請資格: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3.請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
4.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單可至該會網站(網址: http://www. rel.org.tw/)首頁→章程法規→業務法規→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辦法下載使用。
5.若有申請疑義,請逕洽該會,聯絡電話:(02)89127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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