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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陳玫宏 - 學務處公告 | 2015-08-13 | 點閱數: 468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臺南市杏璞身心關懷協會104年 8月 7 日杏璞字第 104023 號函辦理。

二、課程日期時間:104年 9 月 29 日-104 年 11 月 24 日,每週星期二 9:00-12:00

三、課程地點:新南國小視聽中心。

四、完成培訓課程教師可獲臺灣芯福里情緒教育推廣協會核發之研習證明及教師研習時數。

五、本課程需繳納保證金1,500元方能參加,檢附相關資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