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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鈺諺 - 學務處公告 | 2015-07-28 | 點閱數: 561

說明:

  • 本案原訂期限至104710日,延長至10487日截止(以郵戳為憑),請有意申請學校檢附實施計畫(範例請參71991號公告)至大光國小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