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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鈺諺 - 學務處公告 | 2015-07-14 | 點閱數: 512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4 年 7 月 8 日藝演字第 1040002234 號函辦理。
二、有意願組隊參賽之學校,請於 104 年 7 月 30 日前填妥參賽意願調查表函報本局,俾利安排相關參賽事宜。逾時未函報參賽意願調查表者視同無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