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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展 - 本站消息 | 2024-07-10 | 點閱數: 2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7 月 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078240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之宣導海報電子檔,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宣導素材項下,自行下載運用。

三、另請持續依立法院附帶決議,每學期針對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辦理至少 2 小時的愛滋教育課程,對學生辦理至少 1 小時的愛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