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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國明 - 本站消息 | 2024-05-19 | 點閱數: 729
  1. 依據南市教課(一)字第 1130373552 號函辦理。
  2. 台南市畢業生市長獎分別有以下類別: 市長優學獎、市長科技獎、市長語文獎、市長藝術獎、市長體育獎、市長嘉行獎、市長勵志獎等七項。其中市長優學獎為各班畢業總成績第一名(計 16 人),將由註冊組根據六學期總成績及改過銷過後無懲處紀錄,直接推薦各班當選人。
  3. 其餘獎項(計 30 人)由學生、家長自由申請或導師推薦,請自行備妥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繳交方式請見評選計畫第七點。

  1. 繳交期限: 113 年 5 月 20 日~5 月 24 日,請將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交至註冊組(表格在上,文件在下,請用長尾夾妥善固定),請同學可趁早做好文件準備工作。
  2. 一人僅限一種獎項,不得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