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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范傳馨 - 人事室公告 | 2024-04-02 | 點閱數: 51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 113 年 3 月 28 日府教學字第 1130117802 號函辦理。

 

二、旨揭表件本局前業以 113 年 3 月 5 日公告編號 234685(諒達)轉知各校在案,今依承辦縣市(彰化縣)來文,更正 113 年全國介聘要點第 13 條第 1 項及積分審查原則,詳如勘誤一覽表(如附件)。

 

三、有意願參與旨揭介聘作業之教師,相關訊息請至「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網址: http://tasweb.kh.edu.tw/11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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