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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筑琪 - 學務處公告 | 2024-01-30 | 點閱數: 62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007242 號函辦理。

二、為具體有效落實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台,該部特設立本測驗網站(網址: http://compete.law.moj.gov.tw),提供各學校作為「法律基本常識測驗」及法治教育使用,請貴校踴躍使用本測驗網站資源。

三、為鼓勵及推廣各國中、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學生使用本測驗網站,如學生已於 112 年「第 15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下稱第 15 屆競賽活動)註冊帳號,該帳號將直接轉為本測驗網站之帳號,無需再重新申請帳號。若於第 15 屆競賽活動無申請帳號之學生,請於本測驗網站「註冊」申請帳號,以利於至「學生測驗區」進行「法律基本常識測驗」。

四、為鼓勵各校善用本測驗網站作為實施「法律基本常識測驗」之評量平台,並了解學生法治教育學習成效,該部提供各校 1 名專屬帳號可下載該校學生測驗成績,若貴校未曾申請專屬帳號,可填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法治教育測驗專區機關(學校)查詢帳號使用聲明書」(下稱聲明書)並至本測驗網站「學校/教育局處登入」之「註冊」功能上傳已用印之聲明書並填寫註冊資料,以利開通帳號;若貴校已於第 15 屆競賽活動完成帳號申請,無異動者可於本測驗網站繼續沿用。

五、檢附來函、使用聲明書及相關操作說明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