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 邱儀甄 - 輔導室公告 | 2024-01-15 | 點閱數: 88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8日移署移字第1120135588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3222日(星期四)至113322 日(星期五)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含申請表 及相關佐證資料),於113329日(星期五)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 組游先生)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35月底。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3 、領取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低收入 戶清寒助學金

三、檢附本計畫及申請表(如附件)

備註:

1.請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申請表請到輔導室領取填寫。

2.申請表與各項檢附資料於113 3 1 日(五)放學前繳交至輔導室資料組,以便協助報名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