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2 年 12 月 29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20236415 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訂版係整併「流感併發重症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及「集會活動之流感群聚防治指引」相關內容,並更新個
案病例分類及死因相關性研判機制、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登錄系統之上呼吸道感染通報條件及各權責單位分工事項等相關文字說明。
三、有關旨揭工作手冊,已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請逕行下載參考應用。另疾管署將視實際防疫需要,不定期修正公布,請隨時上網瀏覽或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