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對象:係下列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進行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轄屬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
二、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教師繳交報名費並完成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核予補助:
1、教育部112年度第2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試新臺幣250元。
2.客家委員會112年度第2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試250元。
3.國立成功大學2023年秋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每師每試2,800元。
三、申請作業:請符合上述資格之老師,填妥【補助申請表】。並於12/26(二)中午前將資料送到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