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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陳詠欣 - 研習資訊 | 2023-07-31 | 點閱數: 73

一、依家庭教育法第13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4小時家庭教育相關課程,為提升學校教師具備家庭教育相關議題之專業知能,特辦理本案。

二、參與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含幼兒園)對家庭教育有興趣人員之教師及行政人員。

三、報名方式:814(星期一)至教師研習護照報名,以利核發研習時數。

四、辦理方式:Google Meet線上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wxa-wkon-mqj;代碼:wxa-wkon-mqj)

五、線上研習摘要說明:

護照代碼

研習日期

課程名稱

講師

280764

817()

上午10:00-12:10

認識孩子的情緒

蕭逸琳

心理諮商師 

280765

824()

上午10:00-12:10

 用愛陪伴孩子成長

蕭逸琳

心理諮商師 

六、請核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於服務學校內進行線上研習,本次課程以問卷代替簽到,問卷連結將於課程結束後公告於對話框內,請各位學員記得留意對話框之訊息。

七、檢附本案計畫1(如附件)

八、本案如有疑義,逕洽承辦員林小姐659106822,網路電話:6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