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楊筑琪 - 學務處公告 | 2023-07-26 | 點閱數: 51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2 年 7 月 24 日藝演字第 1120002236 號函辦理。

二、旨揭評審推薦表格,請於 112 年 8 月 15 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局承辦人信箱 wshgreen@mail.tainan.gov.tw ,由本局彙整後函復藝教館。

三、檢附旨揭原函及推薦表各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