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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呂怡萱 - 處室公告 | 2023-07-20 | 點閱數: 204

說明:

1.本年度獲書法類各組前三名者應參加 112 年 10 月 20 日於新市國小活動中心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
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2.實施計畫如附件

3.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