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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陳詠欣 - 研習資訊 | 2023-07-04 | 點閱數: 81

一、依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機構及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特辦理本案。

二、參與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含幼兒園)對家庭教育有興趣人員之教師及行政人員。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於713(星期四)至教師研習護照報名,以利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四、辦理方式:Google Meet線上研習,操作方式請洽學校資訊人員。

五、線上研習摘要說明:

護照代碼

研習日期

課程名稱

講師

274278

720()

上午9:00-12:00

  親師生溝通不卡關-關於家庭3C使用議題講座

林煜捷

六、請核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於服務學校內進行線上研習,研習網址將於課程前3日寄送到教師研習護照登記之信箱內,請各參與教師留意信件。

七、檢附本案計畫1(如附件)

八、本案如有疑義,逕洽承辦員林小姐659106822,網路電話:6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