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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展 - 本站消息 | 2023-06-29 | 點閱數: 98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 112 年 6 月 20 日(112)尚余慈善字第 004 號函辦理。

二、獎助資訊,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間: 112 年 8 月 15 日至 112 年 9 月 22 日。

(二)名額和金額(每校以推薦三名為限)

1.台南市高中職在學學生 55 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2.台南市國中在學學生 60 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三)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

 1.目前就讀台南市國民中學及高中職學生,且未領取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

 2.家庭經濟困頓,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3.學業成績〈一般學科-領域〉

 (1)普通高中、高職學校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或乙等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國中一般學科各領域均達平均八十分以上〈或甲等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4.綜合表現〈日常生活表現〉   國中/高中/高職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者。

(四)申請證件

 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資格不符、資料不全者,將喪失申請資格。申請資料及所檢付之文件,恕不退還。

1.填具申請書

2.清寒證明書正本乙份

〈持有鄉鎮公所低、中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書或由學校導師推薦、訓導主任、校長予以證明,以上方式三擇一〉。

3.111 全學年度(含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 。

4.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5.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五)審查:由該會董事會評定後將得獎學生名單公佈於該基金會(網站:http:foundation.chite.com.tw)。

(六)發放方式:由該會發函各學校,由學校通知受獎者於指定地點領取獎學金(預定於 112 年 10 月 7 日(六)臺南市南門勞工育樂中心頒獎)。

三、檢附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辦法及申請表各 1 份,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