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 110 年 7 月 16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00854807 號函諒達。
二、前揭公文業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類型列入「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 https://csrc.edu.tw/ 通報類別 請加強宣導校內教職員工於知悉發生疑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時,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辦理通報,重述如下,並請持續提升所屬人員之通報意識及知能:
(一)事件名稱「知悉 18 歲以下性騷擾事件」: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類型為「是」,再擇一選填「網路跟蹤」、「惡意或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有關個人私密資料」、「網路性騷擾」、「性勒索」、「人肉搜索」、「基於性別偏見所為之強暴與死亡威脅」、「招募引誘」,「非法侵入或竊取他人資料」與「偽造或冒用身分」。
(二)事件名稱「知悉 18 歲以下性霸凌事件」: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類型為「是」,再選填「基於性別貶抑或仇恨之言論或行為」。
三、請學校加強向校內教職員工進行宣導上開事項,並善用各類校安通報事件告知單(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