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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貞貽 - 人事室公告 | 2015-06-09 | 點閱數: 585

一、為使本市國小教師甄選複試評審委員之多元與公平,請各校提報複試機動評審委員名單。

 

二、104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複試時間為104710(),請貴校務必先確認所推薦之機動委員於當日可出席,另將擇日辦理複試評審委員抽籤。

 

三、104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類別:一般教師、英語教師、音樂教師、資訊教師、體育教師、藝術才能班(音樂類-西樂)教師、藝術才能班(音樂類-國樂)教師、藝術才能班(舞蹈類)教師、專任輔導教師。

 

四、推薦機動委員組別:

 

()推薦之專家教師組:現職一般教師、英語教師、音樂教師、資訊教師、資訊組長、體育教師、藝術才能班(西樂)教師、藝術才能班(國樂)教師、藝術才能班(舞蹈)教師、專任輔導教師、輔導組長、兼任輔導教師(每人限被推薦一甄選類別)。

 

()推薦之校長/主任組:學校現職之校長或主任(每人限被推薦一甄選類別),請注意本市英語教師甄選複試需全程以英語進行,請審慎推薦。

 

()請開缺學校務必依各甄選類別推薦專家教師及校長/主任,若貴校無該類別專長教師則毋須推薦該類別。

 

五、依各班級數級距推薦:

 

()班級數12班以下:專家教師、校長/主任共推薦2名。

()班級數1339班:1、專家教師依各甄選類別推薦各12名。2、校長/主任共推薦2名。

()班級數40班以上:1、專家教師依各甄選類別推薦各23名。2、校長/主任共推薦3名。

 

六、國中校長、主任及專家教師,若有擔任國小教師甄選複試機動評審委員意願,依上述資格自由推薦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