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2 月 1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15806 號函、本局 112 年 2 月 14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20220265 號函(諒達)辦理。
二、補助額度:國教署核定補助額度以每校每學年度 3 萬元為限。本經費得依預算編列情形、研擬計畫完整程度、辦理績效或其他特殊需要予以調整,補助經費採逐年核撥。
三、申請之學校應參考「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擬訂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實施計畫內容,並經學校各級會議或品德教育推動小組(需納入教師、家長與學生代表)討論後,檢附國教署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附件 3)提出申請,前開資料請採雙面黑白列印,無需膠裝,並以計畫申請書及計畫簡表(附件 2 )為封面,依序排列後以長尾夾固定即可。
四、請於 112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檢送上述申請資料紙本(一式 3 份)及電子檔光碟寄至本局學輔校安科陳志雄實習校長處(永華市政中心: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聯絡電話: 2991111 分機 8671 ;網路電話: 99526 。)
五、本局初審作業暫定於 112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假市府會議室辦理。完成初審後,將公告請各校依初審意見進行修改,修正後由本局函送國教署彙整,進行複審核定。
六、品德教育是友善校園長期推動重點項目,請貴校踴躍申請本案計畫,藉由國教署專案補助經費資源挹注,強化校園品德教育持續深耕。
七、檢附旨揭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如附件)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