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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展 - 本站消息 | 2023-02-11 | 點閱數: 61

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之下列低收入戶學生,得自一年級上學期起申請本助學金:
(一)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二)現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其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

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得領受之助學金金額如下:
國民中學:每人新臺幣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