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系友在學子女獎學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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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宗旨
國立中山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系友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目前於國內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含高職及五專一~三年級)就讀之系友子女敦品勵學,特設置「國立中山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系友在學子女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第二條、獎學金之申請資格、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 本系系友之子女現就讀於國內已立案國中、高中者(含高職及五專一~三年級)。
(二) 本獎學金國中每人新台幣貳仟元整、高中每人新台幣叁仟元整,名額國中生每年以 35 名,高中生每年以 70 名為原則,於審定後發給獎學金及獎狀。
(三) 申請人資格規定如下:
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在八十分、高中在七十五分以上者;德行評量或日常評量無不良評語者。
2. 有特殊事蹟及表現者。
第三條、凡符合申請規定之學生,應於每年 3 月依照下列手續逕向本會申請之。
(一) 填送申請書一份由申請學生及家長(本系系友)簽章。
(二) 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含德行評量或日常評量)正本一份。
(三) 檢附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 檢附 500 字以內簡明自傳一篇,限提交學生本人親筆手寫稿。 (不接受家長代筆)
(五) 申請書請於每年 3 月 15 日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條、評選方式:由本會授權母系系主任召集成立審查委員會(含系友會代表一人),進行審查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