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辦理 2023 總統教育獎初審作業實施計畫
壹、依據:
教育部「2023 總統教育遴選分組實施計畫」。
貳、目的:
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 之中小學生,以彰顯政府對學生優良品德及特殊才能之重視。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六甲區六甲國小。
四、推薦單位:
臺南市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教育部備案 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及已向政府立案之社會 團體(須附相關證明文件)。
肆、獎勵名額:
國中小組各評選出 4 名特優學生代表本市參加教育部複審。另得視送件情形評 選優等學生,各組以 6 名為原則。
伍、獎勵內容:
一、每位獲獎學生由本局頒發圖書禮券及獎狀 1 紙,並在公開場合表揚,其圖 書禮券規定如下: (一)各組獲特優之學生頒給圖書禮券 3,500 元整。
(二)各組獲優等之學生頒給圖書禮券 2,000 元整。
二、經教育部複審通過,獲全國總統教育獎之每位得獎學生,由總統頒發獎助 學金、獎狀 1 紙及獎座 1 座,其獎助學金規定如下:
(ㄧ)國中小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 15 萬元。
(二)編撰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芳名錄。
(三)每位獲獎學生得邀請 1 位至 3 位(其中 1 位為該校師長)對其成長最有 助益之人士蒞臨觀禮。
三、受本市推薦參加總統教育獎複審而未獲者,得由教育部擇優頒發奮向上獎 之獎狀 1 紙及每名學生新臺幣 2 萬元。
陸、推薦對象及組別:
一、國中組:就讀臺南市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學、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 區臺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國中部學生。
二、國小組:就讀臺南市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 區臺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國小部學生。
柒、推薦條件:
受推薦人應處於逆境之中,仍奮發向上及樂觀進取,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 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 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