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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展 - 本站消息 | 2022-09-07 | 點閱數: 180

臺南市永康區 111 學年度「陳弟恕、謝玉蘭清寒孝親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本獎助學金係由本區鄉親陳弟恕、謝玉蘭老夫婦囑咐其後代子女(大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旨在協助並勉勵家境清寒且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孝敬親長、品行特優之永康在地學子,順利成長為愛家愛鄉愛國之社會棟樑。

一、獎助對象

 (一)設籍本區,現就讀本區各公立高中、國中、國小且符合以下前三項標準及第四項清寒標準其中之一者:

 1.操行標準: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有特殊孝親事蹟者優先。

 2.學業標準: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

 3.勤學標準:無缺曠課紀錄

4.清寒標準:

(1)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須檢附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

(2)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須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並簽章證明。

 (二)設籍本區,曾經獲得本獎助學金,現正就讀於(不限本區)大專院校或各級校之一年級新生,獎助標準同上,並請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二、獎助內容

 (一)獎助對象一:名額每校 2 人,金額每人新臺幣 8,000 元整。

 (二)獎助對象二:名額每校 1 人,金額每人新臺幣 8,000 元整。

 (三)符合上開兩種獎助對象資助者,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請。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四、申請人須提供下列文件

 (一)申請表(如附件 1)。

 (二)特殊孝親事蹟推薦書(如附件 2)。

 (三)獎助名冊(如附件 3)。

 (四)其它文件:成績單、清寒或單親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

 請校方於申請時間截止前將申請證明文件送至永康區公所人文課(71089 臺南市永康區永大二路 88 號永康區社教中心)彙整。

五、審查方式:由校方召開評審會審酌受推薦者之實際情況,確實推薦符合獎助對象 資格之優秀學子。

六、頒獎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連絡方式: 06-2029666 分機 117 永康區公所人文課王小姐。

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九、本辦法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