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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良展 - 本站消息 | 2022-09-02 | 點閱數: 87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 111 年 8 月 29 日國世基金會字第 1110000086 號函辦理。


二、獎學金發給對象及金額如下:


(一)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學童。
(二)上學年度學期平均成績 60 分以上,前一學期無記過處分者。
(三)國民中學組:每人新臺幣 2,000 元助學金。
(四)國民小學組:每人新臺幣 1,000 元助學金。
(五)獎學金申請名額,依學校人數核給,請學校務必按分配名額提出申請,如不申請或申請名額不足時,請務必聯繫本局承辦人員,以利移轉他校超額申請(如附件 3-4)。

 

三、申請方式:

申請學生應備齊以下相關資料:

110-02 學期成績單、獎懲紀錄證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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