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7條規定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40442號函辦理。
二、依上開規定略以,教育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福利或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有本條例應保護之兒童或少年,或知有第四章之犯罪嫌疑人,應即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第五條所定機關或人員報告,請貴校務必落實通報責任。
三、請貴校加強校內教師處理新興型態性剝削議題的研習及訓練,如學生遇性剝削相關問題時,可透過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https://i.win.org.tw/index.php)諮詢反映或檢舉,請協助廣為宣導,以強化兒少性剝削認知及知能,並增進兒童及少年健全發展及保障兒少安全無虞。
四、本局前以110年9月22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01137667號函請各校以「12歲至18歲性私密照遭散佈、播放等違法行為之議題」作為111年度教育宣導主題,貴校可結合Messenger之「數位性別暴力OUT」聊天機器人,主動推播認識數位性別暴力、情境式的兒少自我保護影片及求助管道等,加強宣導學生安全上網觀念及防制教育。
五、兒少性剝削相關議題之教育宣導為校園性平推動工作重點,請各校務必落實並保存成果資料,俾便相關成效檢核。
六、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