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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貞貽 - 人事室公告 | 2022-03-14 | 點閱數: 112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3 月 11 日北市教人字第 11130273792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如欲經由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旨揭縣市服務者,請轉知教師旨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