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台南市政府教育公告 196537 收件時間延長至 5 月 12 日止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
二、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三至九年級學生;分為國小中年級 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二)獎勵:每組特優 3件、優等 5件、甲等 10 件、佳作 15 件,獲獎學生頒發獎狀,指導老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敍獎。
(三)收件時間與地點:即日起至 111年 5 月 6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寄達承辦學校北區立人國小輔導室游雅棠主任收,信封註明兒童權利公約創意圖卡徵選」,寄送地址: 704台南市北區立人里 1鄰西門路三段 41 號,投件後請電話確認,聯絡電話:2222054分機 740;請同步於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15450 進行線上報名。
(四)作品:
1.規格:形式以單面彩繪、剪貼、版畫、等平面設計呈現為佳。直式、橫式不拘, A4尺寸大小圖畫紙 (邉框各留白 1 公分)。
2.內容:可參考以下四個主題內涵任選一則為題,以簡要文字具體說明並搭配插圖呈現。
※主題內涵:「禁止歧視」、「兒童最佳利益」、「生存及發展權」與「尊重兒童意見」。
(五)評選:主題內涵切合度 50%、創意表現 30%、版面設計編排 20%。
三、其他詳細比賽內容,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